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我区于2021年5月17日发布了《邯郸市峰峰矿区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公告》,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型人才引进力度,经研究同意,现放宽有关报名条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邯郸市第四医院计划引进3人。
二、引进专业及要求
医学类相关专业及法学类、管理学类、会计学、计算机学。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根据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报名相关材料(报名表提交电子表格、其它材料提交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dffbsyc@163.com。
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公告日期前发送邮件,报名截止日期后新增材料均无效。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后的《邯郸市峰峰矿区博硕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和所在学校提供的在读证明;
(6)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读研期间获奖学金荣誉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课题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其它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本次补充公告只放宽邯郸市第四医院岗位相应的报考条件,其他事宜和流程与5月17日发布的《邯郸市峰峰矿区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公告》保持一致。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ff.gov.cn/)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0310—5182409 (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310—5112380 (监督举报电话)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作出调整。
附件1:《邯郸市峰峰矿区2021年博硕人才补充岗位需求表》
附件2:《峰峰矿区2021年博硕人才引进选聘报名登记表》
详情登录:
http://www.ff.gov.cn/ffxw/zsdt/202109/t20210923_1487725.html
根据工作需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男性35名、女性5名)(详见附件二《2021年经开公安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被招聘的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所招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要求详见附件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毕业证,且毕业时间须在2021年9月23日以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男性裸足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裸足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内,不可超重或偏瘦。具体执行标准参照BMI执行标准,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男性:17.5≤BMI<27,女性:17.5≤BMI<24。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请各位考生提前测量后再酌情报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大疾病。
6. 具有张家口户籍(含县、区)。
7.具有A1驾驶证,且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1年09月23日起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www.zjkgxq.gov.cn)、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bfrlzjk)发布招聘信息,且后续通知主要在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bfrlzjk)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次考试由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组成。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体能测试报名和缴费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9:00至10月4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9日9:00至10月5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体能测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费和考务费为100元/人,若报名缴费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费退回。
特困、低保家庭的考生给予优惠,可在招聘结束后指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工作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工作组统一退回报名费和考务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
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8日17:00起开放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二)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同时进行,且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行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携带材料:
1.《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考生自行在公告后附件链接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体能测试准考证
6.报告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当天的“阴性”纸质版核酸证明(不限形式,需当日收缴)
7、报考2001B岗位的考生,同时需携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2001C岗位的考生,同时需携带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在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前,进行BMI标准测量(标准见招聘条件)。对未通过的考生,取消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体能测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届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如遇恶劣极端天气招考组织单位可变更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包括两个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每项满分为100分。测试后,按照两项各占50%的比例合成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满60分即为合格,不合格不可参加后续环节。
2021年10月13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体能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体能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若体能测试合格者人数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准考证打印及面试时间:见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四)综合成绩评定
面试结束后,计算出综合成绩,具体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见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在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体检参照《征招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且增加入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自理,测试不合格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政治审查由公安分局负责,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对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
如进入考察的人选自动放弃资格或不合格,不予录用,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果退役军人岗位(2001B)、驾驶岗位(2001C)招聘未达到计划数,空缺职数从2001A岗位的未录取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防疫要求
1.体能测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携带并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报告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及以后的“阴性”纸质版核酸证明(不限形式,需当日收缴)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和体能测试以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在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提供入境口岸14日隔离观察证明,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4.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以上任一环节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者在试用期期间经用人单位发现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并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六、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同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张政办函【2018】123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考生承诺书》
附件二、《2021年经开公安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
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报名咨询电话:0313-8015118
电子邮箱留言:bfrlzjk2019@163.com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30)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2021年9月23日
详情登录:
http://www.zjkgxq.gov.cn/article/241/69955.html
经县政府同意,拟向全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拟招录岗位及数量
1.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10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9名(长期在基层法庭等艰苦岗位,适合男性)。
2.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录工作人员10名。其中,女性5名,男性5名(经常下乡、值班,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丰宁县户籍
(二)身体健康
(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四)不得招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6.不适宜在招录单位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2021年9月22日上午 8:30 至 2021年9月27日下午 5:00(9月25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6室报名,报考县人民法院的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0314-5979862。
(二)报名审核
报名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初步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参加考试。报考法院的人员在报名完成后需要先进行打字和驾驶的技能测试,两项测试均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三)发布考试相关公告
报名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丰宁门户网,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会通过这两个途径发布。
四、身份、工资待遇及资金来源
1.此次招录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基础工资 1800 元,绩效工资300 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调整工资,缴纳五险。
3.资金来源:县法院招录的劳务派遣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录的劳务派遣人员所需资金由单位自筹,聘期不超过三年,到期后必须辞退。
五、人员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招录的工作人员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招录单位负责新招录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人社局、财政局、招录单位等相关办法管理。
3.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岗位信息表
2.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岗位信息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LbbhOirVTKSkQ07TRopWcw
沧县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不断加强沧县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体水平,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监察辅助人员21名,巡察辅助人员6名,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4.具有沧州市所辖沧县、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户籍(2021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9:00至2021年9月29日17:00。审核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7:00。交费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17:00。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考生按笔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主要对报名资格和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具体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经资格复审,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登录沧县政府网查询。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考生按体检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核
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员形成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和岗位,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按照沧县人民政府辅助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即工资2200元/人/月,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800元(全年9600元,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提高30元,统一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沧县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及以后各环节,考生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相关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考生须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3053897,3053396。
附件:《沧县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
2021年9月18日
详情登录:
http://www.cangxian.gov.cn/article.asp?ID=20966
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为公办二级综合医院,前身为曹妃甸区工人医院,成立于2012年12月,现委托唐山市人民医院管理。为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助力曹妃甸经济发展,满足全区人民的基本医疗健康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科需具有执业医师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3.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4日至2003年9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及有碍医务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10月7日。
2.报名邮箱:cfdqgryy@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插入彩色照片,报考专业名称须与《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致),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扫描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理论考试和面试共用。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主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同时进行核酸采集考试时备用。
(二)理论考
1.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2.理论考试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理论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及注意事项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所报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考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具有执业资格者;护理专业男性;面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提供政审材料及完整的学籍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一)合同管理。新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无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六个月,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工资待遇。有执业(职称)资格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人员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从取得资格证的下个月开始参照同标准人员兑现待遇。
(三)岗位确定。聘用人员岗位由医院统一调配,执业注册范围与新聘岗位不符的,在一年内变更或加注相应岗位执业范围,否则适当延长试用期。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5-8851333
附件1: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
附件2: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
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
2021年9月24日
详情登录:
http://cfdjy.cn/plus/view.php?aid=548
为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平乡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9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省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在平乡县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27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22日通过平乡县政府网和邢台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至10月9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至10月10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平乡县人社局433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平乡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综合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trsks.com)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平乡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平乡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期满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省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选岗、公示
平乡县人社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选岗,拟聘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体检的顺序。选岗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差额事业人员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本系统发放渠道和形式执行。
2.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执行见习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同时,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19-7838388
卫健局咨询电话:0319-7822031
技术咨询电话:0319-3170526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邢台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平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详情登录:
http://www.xtrsks.com/ren.php?id=446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河北省应急救援和训练中心(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中心)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
河北省应急救援和训练中心(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5名。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身心健康,具有执行森林草原火灾一线扑救任务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男性;
5.从事过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的原森林武警部队转业干部,且具有5年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一线扑救指挥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检查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报名时属试用期或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s://yjgl.hebei.gov.cn)网站、河北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9日18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把握各有关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自行下载并填写《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tfhc@163.com(邮件名称为:2021年河北省应急救援和训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姓名),等候资格审查通知。
3.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未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的《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1.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3),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森林草原火灾一线扑救工作的体能素质。体能测试实行量化积分,四项共计40分,单项设最低分值(1分),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试。
2.面试。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体能测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体能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根据岗位参选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重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招聘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招聘人员,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递补
因参选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导致职位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六、有关说明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需做好配合工作。
(五)本公告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803110(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0311-87805517(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801290(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2、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26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926/11025.html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正常开展,制订如下方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公职人员、学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在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21号)。邮箱:lfcdcdbs@163.com,联系电话:2206353。
3、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电子证件照照片;
(2)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4)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报名邮箱。9月30日17:00前未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须打印出电子版报名表,在“本人承诺”栏手写签字后拍照。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表中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将会电话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如只有一名人员参加面试,则其面试成绩需达到及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考察流程。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招聘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间若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法违纪等,可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咨询电话:0316-220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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