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公布了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等相关数据。
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910元,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5元。
从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获悉,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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