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衡水市创业项目库建设,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项目信息服务平台,近日,衡水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征集一批创业创新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推介。
项目征集对象
适合自主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项目。凡涉及品牌代理、连锁加盟、投资合作、项目开发、专利技术转让合作、创新产品开发、互联网营销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短平快、可复制性强等特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规模小、收益稳定、适合本地投资及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选择的中小型创业项目均可。
项目征集条件
(一)项目应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衡水市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的要求,符合服务、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二)项目持有人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代理权,并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正常经营,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服务的能力。
(三)项目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易操作和收益稳等特点,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四)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开发价值,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
(五)重点征集适合失业人员、大学生的创业项目,以及连锁加盟项目。
项目征集方式
由市县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县市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评审,高校申报的创业项目直接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项目征集程序
(一)项目申请
项目持有人须将《衡水市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若属代理须附上代理协议复印件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企业所在地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初审
各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征集要求的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连同《衡水市创业创新项目征集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评审。
(三)项目评审
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应征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市场需求、经营和组织管理模式、可推广性和投资风险情况等。
征集项目推介
通过专家评审后的创业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并通知项目持有人。入选项目可享受免费政策咨询、项目推广、创业指导、政府贴息创业贷款以及创业和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套餐服务,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推介。
项目管理
(一)在库的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更新:
1.项目商业模式已经优化的;
2.项目持有人的商事主体名称或经营地点变更的;
3.其他应当更新的内容。
(二)定期对在库项目进行补充和清理,每年4月份对入库项目进行征集补充,对不再具有推广价值的创业项目予以退出。
(三)市人社局将加强创业项目入库管理,项目持有人有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创业项目入库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项目报送要求
(一)项目报送时间截至4月25日,由县市区人社局按要求将有关资料汇总并报送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企业或国家秘密,上报资料必须统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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