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师德高尚、遵纪守法、业务过硬、热爱学生、富有激情、锐意改革、身体健康、责任心强2、具体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学干、优秀毕业生、国家竞赛或奖学金获奖者等优先;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及已获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同时欢迎具备一定特长、能开设校本选修课、有海外留学或有国际学校工作经历的教育同仁。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须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除校本绩效外,工资待遇与正式教师相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正式合同,待遇与正式教师完全相同。愿意提前来校实习的在籍大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签订协议,学校提供免费食宿,并提供生活补贴1000元/月。实习满一个月后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以正式顶岗实习,并依据工作量给予课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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